时间:2024-10-29 22:41:03
1、目前上海市已和以下城市开通异地互通报销操作。如杭州、镇江、南通、常州、马鞍山、洛阳、宁波、扬州、大丰、贵阳、湖州、西宁、连云港、嘉兴、安吉、梅山。
3、有效期限: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6个月内。